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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档案是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反映教学管理、教学运行、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载体等重要材料。

第三条  继续教育学院由分管教学的领导主管教学档案工作,贯彻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做好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条  确定一名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对档案材料进行整理、组卷和移交,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第五条  继续教育学院各业务分管人员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归类、装订、移交及保管工作。设置专用档案资料柜,使教学档案材料保管做到集中、妥善、安全。

第六条  成人招生录取原始三联单复印件。

第七条  综合类档案

(一)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

(二)学院有关教学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办法、规定及有关教学文件。

(三)学院关于教学工作的计划、总结及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报表。

(四)学院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的有关教学工作的汇报、请示和批复。

 

(五)继续教育学院岗位职责、机构沿革材料。

(六)继续教育学院召开的教学工作会议的相关资料。

(七)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计划(要点)、工作总结等。

第八条  教学基本建设

1.专业设置、专业建设、专业调整及特色品牌专业的有关材料。

2.各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及课程计划的有关文件。

3.专业设置的批复文件

4.各级重点课程、课程建设规划、管理有关材料。

第九条  教学运行管理

(一)教学常规

1.培养方案、学期教学工作执行计划,培养方案变动申请表。

2.教学任务书、授课进度计划表。

3.课程表、调课、停课、代课申请表。

4.关于考试和成绩管理的文件和有关规定。学生期末考试卷、评分标准、试卷分析及学生原始成绩单、学生成绩总册、考试通报、总结、分析和处理情况。

(二)学籍管理

1、学籍管理、学籍异动的有关文件及其相应的附件材料。

2、学生学籍卡片名册。

3、历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毕业生名册、结业生名单及有关审批材料。

(三)实践教学环节

1、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生优秀设计(论文)评审资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

2、实验课程、实验项目一览表,实验教学大纲汇编,实践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3、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及其相关材料。

第十条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一)办学水平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教学质量评估、教学督导等资料。

(二)教学检查、各类教学情况调查总结材料,教学评价总结,优秀教学奖评奖办法、评奖结果与记录。

(三)各级各类听课记录、学生评教、教学竞赛、示范课或公开课资料。

(四)各类技能竞赛组织、参赛、获奖等资料。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学院和各科室要将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及日常工作计划。凡以继续教育学院行文的公文,必须由继续教育学院归档管理,每年定期汇总、整理、保存。

第十二条  教学档案实行按教学年度立卷归档。每年年初将上一个学年度形成的教学文件材料进行整理、立卷和归档。

第十三条  档案管理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